招生信息

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筹规划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生质量,现就做好2019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招生专业:文化产业管理

招生指标:2019年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12名左右,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可能做出适当调整。不设置校内外比例限额。

招生类别: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本院夏令营优秀营员优先)。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1、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国内高水平大学、全国重点大学推免生及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

1、接受办法: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具体开通时间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

2、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网报入口: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3、录取:本院将根据复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经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在本院官网(http://nccc.whu.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通报复试成绩。

4、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在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以内予以回应,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待录取。

2)   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3)   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本院可以撤消;

4)   获得本院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免复试的推免生,直接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四、复试时间、内容及要求

1、复试时间:9月底前集中安排一次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之后视计划剩余和生源情况于10月中旬前灵活安排。

,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实时电话通知推免生本人,从系统填报之时起请保持电话畅通。

复试时需提交材料:

a. 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b. 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c. 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d.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原件、复印件。

2、复试内容及要求

选拔考核分背景评估、综合面试两个部分进行。

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综合面试×60%。其中,外语测试成绩占综合面试总成绩的20%。

五、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信息公开

1、本院将在官方网站(网址:http://nccc.whu.edu.cn/)及时公布推免生工作的具体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咨询人:陈老师,咨询电话:18162691119(办公室座机号码,不接收短信),电子邮箱:1802252005@qq.com 。

2、申诉举报电话027-68754125,Email:wdyzjc@whu.edu.cn 。

七、关于夏令营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已录取为我院2018年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学生须按本细则的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及其他要求填报材料,不按规定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优秀营员的所有权利;填报专业须为拟录优秀营员时确定的专业,若更改志愿,则取消其优秀营员资格,在符合本细则条件的情况下,可按本细则规定申请报名参加本次推免活动,但不再享有优秀营员所享有的权利。

(二)已录取为优秀营员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推免复试,复试成绩以夏令营选拔考核成绩为准,并将直接录取为推免生,但学生必须在2018年9月28日17时之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申请和填报各项信息,并必须对录取通知进行回应(即对录取通知进行接收或拒绝操作),在2018年9月29日14时之前未对录取通知进行回应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

1、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主体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