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6月9日上午9:00—11:00
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别墅区20栋203
综合考核候选人应于上述时间本人持相关材料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审查或录取入学后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下列材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份交学院留存)。①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②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③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2.《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
3.《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一份。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面试(占总评分70%)、笔试(占总评分30%)。综合考核结果按总评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总评分、面试、笔试,以及跨一级学科加试均以百分制计分,任何一项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不予录取。考核内容详见《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2025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1.面试
时间:2025年6月10日上午8:30
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别墅区12栋(郭沫若故居)会议室
2.笔试
科目:公共管理
时间:2025年6月10日下午2:30—5:30
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别墅区12栋教室
3.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评分)
科目:行政管理、文化学基础理论
时间:2025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
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别墅区12栋教室
三、其他说明
初录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经交叉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920
Email:wdyz@whu.edu.cn
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
电话:027-68761537 Email:cmcmcmcm9@163.com
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