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5-03-18      点击量: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我院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简称“文发院”)依托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简称“交叉院”)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

交叉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招生工作,并对招生过程、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和审核。

(二)复试小组

我院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小组由当年无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依据招生计划,综合考虑考生生源情况,2025年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相关情况如下:

上线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复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时间均为3月26日

2.资格审查地点: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别墅区20栋203)

3.资格审查材料:

(1)查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查验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国内考生须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海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初试准考证;

(4)查验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5)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6)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作为综合面试参考材料;

(7)旅游管理专业考生还需提供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见附件3)。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复试安排

1.考核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未携带证件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

文化产业管理:3月27日上午8:30

旅游管理:3月27日下午15:00

3.复试地点

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别墅区12栋会议室

请参加复试的同学按类别加入“2025文化产业管理复试”QQ群(929723566),以及“2025旅游管理复试”QQ群(1040251715),身份验证时请按“姓名-毕业学校-准考证号”格式通过验证,不按此格式申请一律拒绝通过身份验证。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以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内容分为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理论面试(仅旅游管理)。具体如下:

1.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时间每人约5分钟。

2.专业综合面试

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心理素质等,尤其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面试时间约15分钟。

3.思想政治理论面试(仅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专业要在专业综合面试开始前先进行思想政治理论面试,以口头答题形式进行。

(四)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综合成绩的权重为40%。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

1.文化产业管理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综合成绩×40%

复试综合成绩=外语测试×30%+专业综合面试×70%

2.旅游管理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综合成绩×40%

复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理论15%+外语测试×15%+专业综合面试×70%

按照考生总评成绩,在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四、调剂政策

本次复试不接受调剂。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六、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总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其他事项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七、体检

见《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八、信息公开

复试实行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拟录取名单经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我院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工作时间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125

Email:wdyz@whu.edu.cn

我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66957,13628637601

Email:cmcmcmcm9@163.com

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我院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

2025年3月18日


附件【附件3: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1).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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