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文件精神及《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实际,现将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本院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本院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1、接收专业:文化产业管理
2、接收计划:10人左右,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统考可用计划数将于推免接收结束后在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3、接收类别: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三、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秀,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以上;或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三)接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跨学科推免生。
(四)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五)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1、网上报名: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预计2023年9月29日,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正式公告为准),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通过了我院推免预报名的学生必须在9月29日上午9点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工作,未在要求时间前报名的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2、组成评估审查小组,对报名学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发放复试通知:学院于2023年9月29日12时开始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接收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
4、发放待录取通知:学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于本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5、我院接收推免生将优先接收通过了推免生预报名的考生,按照预推免复试成绩的排序对学生进行接收,录满为止。
6、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我院可以撤销。
五、复试内容
选拔考核分背景评估、综合面试两个部分进行。
(一)背景评估: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综合面试×60%。
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奖励等级
| 奖励金额
|
特等奖
| 10000元
|
一等奖
| 5000元
|
二等奖
| 3000元
|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当年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8761537
我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请广大考生珍惜机会。
本实施细则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欢迎报考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