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43号)文件精神、《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2-2023学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拟将以下同学作为2022-2023学年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候选人上报,具体如下:
胡妙玲 2021266420001 谭嘉瑜2023266420001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如对上述名单持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在11月28日17:00之前向评委会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候,电子邮箱地址:278762305@qq.com。公示期结束后将上报至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最终结果以学校公示文件为准。
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