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2024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04-11      点击量: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的规定,为切实做好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尤其是习近平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高标准、促进高质量,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优化供给,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注重考核科学性和公平性,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推进规范管理建设,强化培养单位质量保障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加强集体领导,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加强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释与考生咨询,提高招生服务水平。

二、组织管理

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简称“交叉院”)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招生工作,并对招生过程、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和审核。

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简称“国发院”)组织成立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本单位2024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

三、招生计划

国发院2024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人。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同等学力学生,招收直博生0人,硕博连读生0人。

专项计划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四、英语成绩的合格认定

1.免试审核通过考生;

2.参加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60分及以上;

3.专项计划考生由学校统一划线。

五、确定候选人

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教育背景、科研能力、培养潜力三个部分进行集体审核评分,其中教育背景占总评分25%、科研能力占总评分25%、培养潜力占总评分50%,依据总分从高到低对申请者进行排序。考核专家组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交叉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六、候选人资格审查

所有候选人须于2023年4月22日9:00-11:00本人持相关材料至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文理学部别墅区20栋203)进行资格审查。国发院将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 下列材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份交学院留存)。①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②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③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2.《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份。

3.《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1)一份。

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七、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方式:现场考核

(二)综合考核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8:30文理学部别墅区12栋会议室进行考核。

(三)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2024年4月24日上午9:00文理学部别墅区12栋教室进行笔试。

(四)综合考核内容

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外语水平(占总成绩2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对候选人的外语运用水平、查阅和获取外文文献的能力进行考察。

2.学术道德(占总成绩20%):对候选人学术道德、治学态度、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品质等进行全面考察。

3.专业素养考核(占总成绩30%):对候选人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4.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考核(占总成绩30%):对候选人科研素质及培养潜质进行考察。其中,通过对候选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的考察,全面了解候选人的研究能力;通过对候选人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思想积累和研究展望的考察,全面了解候选人的创新潜质。

候选人须提前准备好PPT进行阐述,报告时间为5-8分钟,以PPT形式向考核专家组报告本人的学习(及工作)经历、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外语水平、科研经历与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未来开展学习研究的计划等内容。

  • 加试: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跨一级学科报考的候选人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候选人(判断依据为候选人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 综合考核收费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培养单位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国发院在综合考核时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国发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调剂

国发院今年生源充足,不接收调剂生。

十一、录取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道德、专业素养考核、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各项不低于60分为及格。

总评成绩=外语水平×0.2+学术道德×0.2+专业素养考核×0.3+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0.3。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1.按考核专家组总评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总成绩及单项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

(四)学习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五)学费及奖学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最终以学校2024年收费目录清单公示为准。

博士生奖学金详见招生简章。

十二、信息公开与公示

国发院相关招生信息会在叉院、国发院网上发布,录取名单会在叉院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920

Email:wdyz@whu.edu.cn

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

电话:027-68761537 Email:278762305@qq.com

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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