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新生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拟录取考生及时下载《武汉大学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见附件)。
二、请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委或党总支)对该考生的现实表现,按照规定内容实事求是填写,具体内容应该包括拟录取研究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并明确政审是否合格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组织公章(须盖党委或党总支章,不能盖单位行政章)。
三、《调查表》中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情况的内容须用黑色墨水笔填写,不得打印。属应届拟录研究生的,该表由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填写;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拟录研究生,该表由所在工作单位党务部门填写;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拟录研究生,该表由档案托管单位(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村镇党组织填写。
四、请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填写完成的《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寄到我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收件地址和收件人等信息如下:
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别墅区20栋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203
收 件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871160847
邮寄方式:EMS或顺丰(仅接收EMS和顺丰快递< 不要同城>),其他快递无法送达)
五、所有拟录取的研究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查表》,我院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