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2023年我院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人,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同等学力学生。符合《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接受跨一级学科考生报考。
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综合考核录取、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确保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切实提高招生工作质量。
2、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细则。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3、做好工作人员与考生的健康绿码检查和体温检测工作,工作场地当天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预备好充足的防护用品供工作人员与考生使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提交申请材料
(一)材料寄送时间
申请者须在2022年12月30日前(以收件日的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整理后寄到我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二)材料寄送地址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及时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只接收“顺丰快递”和“EMS标准快递”,具体邮寄地址如下:
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别墅区20栋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03
联系人:陈老师027-68761537
(三)提交材料
1、入学申请:须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格式不限);
2、《武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交“学术论文信息表”< 见附件>,同时附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及近一月内的检索报告)、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4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报考材料不予退回。
7、 外语综合水平
普通类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满足申请博士考核报名条件:
(一)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成绩合格以上,托福成绩80分以上(有效期内),雅思6.5分以上(有效期内),GRE成绩300(有效期内)分以上;
(二)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三)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为英语专业;
(四)本人在国外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有英文文章。
(五)不满足外语综合水平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提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申请(可在提交资料中单独提交外语水平考试申请),学院会组织外语水平考试,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将在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官网另行通知,请关注我院主页通知。
未提交外语综合水平考核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不满足申请博士考核资格。
五、确定候选人
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一)时间:现场确认将根据我院综合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登录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官网查看。
(二)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别墅区20栋203研究生办公室
(三)所需材料:
1.《武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2.《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见附件)。
3.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学院将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核验,严防“替考”,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时间
学院于2023年3月-5月举行综合考核,学院会提前在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官网上发放相关通知,请大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思想品德等进行综合评价。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 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4、学术道德。对候选人学术道德、治学态度、政治思想素质和心理品质等进行全面考察。
(三)考核形式
1、PPT报告:考生必须以PPT形式向考核专家组报告本人的学习(及工作)经历、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情况、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外语水平、科研经历与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未来开展学习研究的计划等内容。
2、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动手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创新思维和科学理解与洞察能力,评判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四)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专家考核组在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时须给出“学术道德”成绩、“学术素养”成绩、“外语水平”成绩及“培养潜质”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学术道德”占20%,“学术素养”成绩占30%、“外语水平”成绩占20%、“培养潜质”成绩占30%的比例给出总评成绩,确定拟初录人选。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我院按学校规定收取。
八、录取
1、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2、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 。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考生可访问我院官网学术团队栏目了解导师具体信息 (http://nccc.whu.edu.cn/plus/list.php?tid=79)。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027-68761537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